2024-05-28 01:45
第一条 为了促进中国旅游集团中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善治理,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保持公司诚信、公正、透明的对外形象,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及《中国旅游集团中免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一) 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和熟悉;
(四) 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投资理念; (五) 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改善公司治理。
(一) 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二) 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便利。
(三) 主动性原则。公司应当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听取投资者意见建议,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
(四) 诚实守信原则。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应当注重诚信、坚守底线、规范运作、担当责任,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五条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不得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
(一) 透露或者发布尚未公开的重大事件信息,或者与依法披露的信息相冲突的信息;
(六) 歧视、轻视等不公平对待中小股东或者造成不公平披露的行为; (七) 违反公序良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八) 其他违反信息披露规定,或者影响公司证券及衍生品种正常交易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 组织及时妥善处理投资者咨询、投诉和建议等诉求,定期反馈给公司董事会以及管理层;
(六) 配合支持投资者保护机构开展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相关工作; (七) 统计分析公司投资者的数量、构成以及变动等情况;
第八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以已公开披露信息作为交流内容,主要包括:
(一) 公司的发展战略,包括公司的发展方向、发展规划、竞争战略和经营方针等;
(三) 公司依法可以披露的经营管理信息,包括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新产品或新技术的研究开发、经营业绩、股利分配等;
(四) 公司依法可以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公司的重大投资及其变化、资产重组、收购兼并、对外合作、对外担保、重大合同、关联交易、重大诉讼或仲裁、管理层变动以及大股东变化等信息;
第九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负责人,负责组织和协调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六) 向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介绍公司信息披露的进展情况及资本市场动态;
(七) 根据需要安排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投资者关系管理人员进行培训等;
公司董事长及其他董事会成员、总经理及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其他工作人员等应当在接待投资者、证券分析师或接受媒体访问前,征询董事会秘书的意见。
第十条 董事会办公室是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是公司董事会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办事机构,是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
董事会办公室是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基本桥梁,是公司搜集与整理公开披露信息的综合性平台,是公司公开披露信息的唯一提供者,是公司组织投资者活动、接待投资者的唯一部门。
董事会办公室在董事会秘书的领导下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与投资者保持良好的日常沟通与交流;具体落实公司各项投资者关系活动;及时总结并4
汇报资本市场动态及投资者对行业与公司的看法及建议;参加公司重要会议,参与公司重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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